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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按哪个岗位算?一文弄懂“退休前岗位”→2025-07-01“退休前岗位”是什么?有什么用?“退休前岗位”的不同会影响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吗?如何认定办理“退休前岗位”?快来涨知识!本篇一次性带你读懂~来源:广东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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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知识小课堂 |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你需要了解的十个要点(毕业季避坑指南)2025-07-01又到一年毕业季各位学子即将告别校园当你们手握offer踏入职场是否知道如何签订一份保障自己权益的劳动合同?小编为你梳理劳动合同签订的十大关键点助你轻松避坑自信启航!1.劳动合同应该在什么时候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入职后咱得盯紧合同签订时间,这可是实打实关系到“钱袋子”的事儿。如果您遇到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劳动合同内应该包含什么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些条款是合同的 “基本盘”,缺了哪一项,后续都可能引发纠纷,签订前务必仔细核对。3.试用期的时间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要是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咱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纠正。4.关于工资在合同中应该如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条款必须清晰明确,要约定好工资数额、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占比)、支付方式(现金发放还是银行转账)、支付时间(每月具体哪天发工资)。报酬约定模糊,日后发工资时极易产生纠纷,影响自身收入,所以这部分内容一定要仔仔细细敲定。5.违约金条款应该注意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若合同中出现“未满X年离职需赔X万”等条款,大概率是违法条款,可拒签!6.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即使合同无效,已付出劳动的仍有权获得报酬,标准参照同岗位工资。7.单位以统一保管劳动合同为由不给我合同文本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依法拥有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文本权利,可有效防范因用人单位档案保管不善致使合同丢失带给自己的不便。8.签电子劳动合同有效吗?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签约后可随时要求单位免费提供纸质版并加盖公章确认。9.劳动合同签订后,还可以变更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任何口头承诺必须写入合同!单位常以“转正后涨薪”“年底发奖金”等口头承诺吸引求职者,但若未写入合同,不利于发生纠纷时进行维权。10.遭遇侵权如何维权?四步维权法:(1)协商:与用人单位直接沟通;(2)调解:向企业/行业/街道调解组织申请;(3)仲裁:向韶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诉讼:对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诉。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请牢记看清条款再落笔保留文本防争议敢于维权不退缩若还有劳动保障方面的疑问欢迎持续关注韶关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2345服务热线咨询。来源:韶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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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退休人员注意!省社保局最新提醒2025-06-165月30日,据广东省社保局的消息,近期有不法分子诱骗临近退休人员办理虚假社保补缴,并从中牟利。对此省社保局提醒广大市民:请从正规渠道办理社保补缴业务。所有补缴都是以真实工作经历为前提据省社保局负责人介绍,在有合法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常见的主要有两类:一是正常补缴,适用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参保缴费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申请为职工补缴应参保未参保工作时间的养老保险费。二是特殊补缴,主要是针对本省户籍的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闭破产企业未参保人员等特殊情形的补缴。省社保局特别提醒,所有补缴都是以真实工作经历为前提,任何声称“无需工作也能补缴”“包办补缴”“代理补缴社保”的都是诈骗。正常补缴是需要由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申请办理,如果单位出现破产、注销等特殊情况,可以由参保人自行申请。补缴业务具体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有地区差异,必须以当地规定为准,详情可拨打12345热线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省社保局提醒,社保部门没有授权任何公司办理补缴或代办其他社保业务,只要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或社保部门办理。任何声称交钱就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的都是诈骗!请勿相信!不符合补缴条件的可以选择延缴即使无法办理补缴,也还是有合法合规的缴费途径让参保人缴够年限领取养老金。省社保局介绍,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选择延缴,即按月继续缴费,缴满年限后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假设,某参保人法定退休年龄是51岁,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她到51岁的时候仅仅缴了13年,还差2年,这时她可以选择继续按月延长缴费2年,2年后就可以领待遇了。符合条件的群众请选择官方渠道办理补缴,避免上当受骗,不符合条件的群众也可以通过延缴等合法方式进行补缴。群众如有任何社保问题,可以关注“广东社保”微信公众号、拨打12345热线或到社保部门咨询。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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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试要求“岗前测试”下载App?小心这些求职诈骗套路2025-06-16来源:央视新闻、平安北京朝阳、广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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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关于档案你该知道的那些事~2025-06-16又到一年毕业季高校毕业生们将走向人生新征程各位同学知道该怎么处理自己的档案吗?这份高校毕业生档案处理攻略请速收藏!什么是高校毕业生档案?高校毕业生档案里装有普通高考考生档案、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大学学习成绩单、党团材料、奖惩材料等等。毕业生档案在校时被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则被称为“人事档案”。它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和工作经历的记录,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毕业生档案有什么作用?毕业生档案用处很多且十分重要,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都需要用到档案中的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一定要重视,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转递。谁能保管高校毕业生档案?非公单位就业和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保管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社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服务机构。毕业了,档案应该怎么转递?高校毕业生离校时由高校根据其就业去向转递档案。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2.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3.暂未就业、出国留学或者创业的,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档案严禁自行携带转递!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是否收费?不收取费用。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高校毕业生如何找到自己的档案?教育部门已建立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高校按照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转递档案。毕业生可通过原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查询档案转递信息,也可以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可以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12333.gov.cn/)并注册在“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 目前,该平台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至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查询存档情况 或者致电就业地、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查询韶关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怎么联系?韶关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浈江区浈江区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韶关市浈江区文化街10号2楼0751-8879880武江区武江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18号人社局506室0751-8620281曲江区韶关市曲江区人才服务中心韶关市曲江区狮岩一路1号人社局6楼605室0751-6696199乐昌市乐昌市人才服务中心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人社局309室0751-5571150南雄市南雄市人才工作中心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人社局4楼0751-3886789仁化县仁化县人才服务局仁化县丹霞大道6号二楼207室0751-6977110始兴县始兴县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韶关市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南县人社局502室0751-3339421翁源县翁源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西区德文路3号人社局6楼 0751-2812297新丰县新丰县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松园村金园路5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811室0751-2255506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才管理工作办公室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9号县人社局4楼0751-5363648来源:韶关人社